
四柱八字问答,四柱八字起例基础专业的一问一答形式,四柱八字基础问题一目了然。命书中常说“八字贵以中和”,但又说“有病方为贵,无伤不是奇”究竟哪种说法正确。
何谓十天干、十二地支

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玉、癸此为十天干,子、丑、寅、卵、辰、已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此为十二地支。
何谓六十花甲子

十天干,十二地支以次联贯,即构成下列六十花甲子。甲子,乙丑,丙寅,丁卯,戊辰,己已,庚午,辛未,壬申,癸酉,甲戌,乙亥,丙子,丁丑,戊寅,己卯,庚辰,辛己,壬午,癸未,甲申,己酉,丙戌,丁亥,戊子,已丑,庚寅,辛卯,壬辰,癸巳,甲午,己未,丙申,丁西,戊戌,己亥,庚子,辛丑,壬寅,癸卯。甲辰,乙巳,丙午,丁未,戊申,己酉,庚戌,辛亥,壬子,癸丑,甲寅,乙卯,丙辰,丁巳,戊午,己未,庚申,辛酉,壬戌,癸亥。
四柱是否指年柱,月柱,日柱,时柱

是,每柱一干一支,四柱共四干四支,即俗所谓八字是也。例如:
甲子(此年柱也)
丙寅(此月柱也)
乙丑(此日柱也)
己卯(此时柱也)
假如今年癸酉,其人三十七岁,何以知其所生一年为丁西
此非用推年法不可矣,推年之法多端,干支分推,较为简便,详述如下:
推所生之年干
必先将其人岁数之零数,从今年天干起,逆推至若干位,即以其干,为生年天干。(岁数若为整十无零,则作十数论)。
例如三十七岁,七为零数,今年癸西,自癸至丁,逆数适得七位,(癸一壬二辛三庚四已五戊六丁七)即知所生之年,天干值丁。
推所生之年支
必先将其人岁数除十二,视其余数若干,从今年地支起,逆推至若干位。即以其支为生年地支(若除尽无余,即作十二数论)。
例如三十七岁,除三个十二,尚余一数。今年癸酉,酉属第一位,即知所生之年。地支值酉(合观上例,可以知为丁酉年生,即以丁酉两字,排入年柱可也)。
又如四十八岁,除四个十二,并无余数。故必须作十二数论,今年癸酉。
自酉至戌,逆数适得十二位(酉一申二未三午四巳五辰六卯七寅八丑九子十亥十一戌十二)即知所生之年,地支值戌。
又如四十岁。除三个十二,尚余四数,今年癸酉,自酉至午,逆数适得四位(酉一申二未三午四)。即知其所生之年,地支值午。
如甲子年,自元旦至除夕,是否始终作甲子推算
未可固定。盖推年以立春为标准,其区别有三也。(一)在本年立春后生者,即以本年之干支,排为年柱。(二)在本年立春前生者,即以上一年之干支,排为年柱。(三)在本年十二月立春后生者,即以下一年之干支,排为年柱。
例一
假定三十七岁,正月初二日亥时生人。照今年癸酉计算,三十七岁,当为丁酉。万年历载明是年正月初二日戍时立春。是亥时在戌时之后,已过立春,即以本年之干支,丁酉两字,排为年柱。
例二
假定三十七岁正月初二日酉时生人,照今年癸酉计算,三十七岁,当为丁酉。万年历载明是年正月初二日戌时立春。是酉时在戌时之前,犹未立春。应以上一年之干支,丙申两字,排为年柱(丁酉上一年为丙申)。
例三
假定三十六岁,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时生人,照今年癸酉计算,三十六岁,当为戊戌,万年历载明是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辰时立春,是巳时在辰时之后,巳过立春,应以下一年之干支,己亥两字,排为年柱。(戊戍下一年为己亥)。
每年十二月建,是否固定
此诚固定也。正月建寅,二月建卯,三月建辰,四月建巳,五月建午,六月建未,七月建申,八月建酉,九月建戌,十月建亥,十一月建子,十二月建丑。
如甲子年,正月建寅,固知其为寅月,然何以知其为丙寅月
此非用推月法不可矣,推月之法,先须熟读歌诀,歌曰:甲己之丙作首,乙庚之岁戊为头,丙辛必定寻庚起,丁壬壬位顺行流,若问戊癸何方发,甲寅之上好追求。
甲己之年丙作首,甲年己年之正月,皆为丙寅,二月皆为丁卯,三月皆为戊辰,余类推,乙庚之岁戊为头,己年庚年之正月,皆为戊寅,二月皆为己卯,三月皆为庚辰,余类推,丙辛必定寻庚起,丙年辛年之正月,皆为庚寅。二月皆为辛卯,三月皆为壬辰,余类推。丁壬壬位顺行流,丁年壬年之正月,皆为壬寅,二月皆为癸卯,三月皆为甲辰,余类推,更有戊癸何方觅,甲寅之上好追求,戊年癸年之正月,皆为甲寅,二月皆为乙卯,三月皆为丙辰,余类推。
甲年正月为丙寅月,是否由初一日至三十日,均作正月丙寅推算
未可固定,盖推月以节令为标准,其区别有三也。(一)在本月节令后生者,即以本月所遁干支,排为月柱。(二)在本月节令前生者,即以上月所适干支,排为月柱。(三)在本月下一节令前生者,即以下月所遁干支,排为月柱。
十二月节令,异同如何,请详言之
正月立春节,二月惊蛰节,三月清明节,四月立夏节,五月芒种节,六月小暑节,七月立秋节,八月白露节,九月寒露节,十月立冬节,十一月大雪节,十二月小寒节。
例一
如癸耶年三月初九日卯时生,万年历载明是年三月初九日辰时清明,是卯时在辰时之前,犹未清明(即未进三月节)应以二月所遁干支,排为月柱,列式于下。
癸卯(年)
乙卯(月)
例二
如癸卯年三月初九日辰时生,万年历载明是年三月初九日辰时清明,是辰时已交清明(即已交三月节),应以三月所遁干支排为月柱,列式于下。
癸卯(年)
丙辰(月)
例三
如癸卯年十一月二十日丑时生,万年历载明是年十一月二十日丑时小寒,是丑时已交小寒,(即已进十二月节),应以十二月所遁于支,排为月柱,列式于下。
癸卯(年)
乙丑(月)
例四
如癸卯年正月初八日卯时生,万年历载明是年正月初八日辰时立春,是卯时在辰时之前,未过立春(即未进正月节)不独癸卯年作壬寅推(癸卯上一年为壬寅),且须以壬寅年十二月所遁干支,排为月柱,(癸卯年正月之上一月,即壬寅年十二月。列式于下。
癸卯作
壬寅(年)
癸丑(月)
例五
如癸卯年正月初八日辰时生,万年历载明是年正月初人日辰时立春,是辰时已交立春(即已进正月节),应以癸卯年正月所遁干支,排为月柱,列式于下。
癸卯(年)
甲寅(月)
例六
如癸卯年十二月二十日申时生,万年历载是年十二月二十日未时立春是申时在未时之后,已过立春(即已进下一年之正月节),不独癸卯年作甲辰年推(癸卯年下一年为甲辰),且须以甲辰年正月所遁干支,排为月柱(癸卯年十二月之下一月,即甲辰年正月)。列式于下。
癸卯作
甲辰(年)
丙寅(月)
例七
如癸卯年十二月二十日午时生。万年历载明是年十二月二十日未时立春。是午时在未时之前,犹未立春(即未进下一年之正月节),仍以癸卯十二月所遁干支,排为月柱,列式于下。
癸卯(年)
乙丑(月)
推日之法如何
较推年推月,皆为简易,只须查看万年历,即知所生之日,是何干支。例如癸亥年正月初八日生人,是年万年历所载。
正月小庚:
申(初一日为庚申)
午(十一日为庚午)
辰(廿一日为庚辰)
既知初一日为庚申,屈指顺推,则知初八日应为丁卯矣(庚申初一、辛酉初二、壬戌初三、癸亥初四、甲子初五、乙丑初六、丙寅初七、丁卯初八),即以丁卯两字,排为日柱,列式于下。
癸亥(年)
甲寅(月)
丁卯(日)
假如甲子日寅时,何由知其为丙寅时
此非用推时法不可矣,推时之法,先须熟读歌诀,歌曰:甲已还加甲,乙庚丙作初,丙辛从戊起,丁壬庚子居,戊癸何方发,壬子是真途。
甲己还加甲,甲日己日之子时,皆为甲子,丑时皆为乙丑,寅时皆为丙寅,余类推。乙庚丙作初,乙日庚日之子时,皆为丙子。丑时皆为丁丑,寅时皆为戊寅,余类推。丙辛从戊起,丙日辛日之子时,皆为戊子,丑时皆为己丑,寅时皆为庚寅,余类推,丁壬庚子居,丁日壬日之子时,皆为庚子,丑时皆为己丑,寅时皆为庚寅,余类推。戊癸何方发,壬子是真途,戊日癸日之子时,皆为壬子,丑时皆为癸丑,寅时皆为甲寅,余类推。
请述十天干之阴阳
甲丙戊庚壬皆为阳,乙丁己辛癸皆为阴。
大运部位从何起点,请详述之
其起点皆根据所生之月建,如男命所生之年,天干属阳,或女命所生之年,天干属阴,运皆顺行,男命所生之年,天干属阴,或女命所生之年,天干属阳,运皆逆行。
例如:男命甲子年,丙寅月生,甲属阳,运皆顺行,当从丙寅月建起点,顺推而下。第一部运为丁卯,第二部运即为戊辰,以次递进,列式于下。
(第一部运)丁卯
(第二部运)戊辰
(第三部运)已巳
(第四部运)庚午
(第五部运)辛未
(第六部运)壬申
又如男命乙丑年戊寅月生,乙属阴,运皆逆行,当从戊寅月建起点,逆推而上,第一部运为丁丑,第二部运即为丙子,以次递退,列式于下。
(第一部运)丁丑
(第二部运)丙子
(第三部运)乙亥
(第四部运)甲戌
(第五部运)癸酉
(第六部运)壬申
又如女命乙丑年戊寅月生乙属阴,运皆顺行,当从戊寅月建起点,顺推而下,第一部运为己卯,第二部运,即为庚辰,以次递进,列式于下。
(第一部运)已卯
(第二部运)庚辰
(第三部运)辛巳
(第四部运)壬午
(第五部运)癸未
(第六部运)甲申
又如女命甲子年丙寅月生,甲属阳,运皆逆行,当从丙寅月建起点,逆推而上,第一部运为乙丑,第二部运,即为甲子,以次递退,列式于下。
(第一部运)乙丑
(第二部运)甲子
(第三部运)癸亥
(第四部运)壬戌
(第五部运)辛酉
(第六部运)庚申
行运岁数,如何推算,亦请详述
运若顺行,从生日生时,数至最近未来节之日时,运若逆行,从生日生时,数至最近已往节之日时,每三日为一岁,每一日为百二十天,每一时为十天,如离节三日,则一岁行运,如离节一日,则落地百二十天行运,离节一时,则落地十天行运,每足三日,方算一岁,且须扣算清楚,某年某月某日时交运,不得混称几岁,列例如下。
例一
男命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时生。
甲子(年)
丙寅(月)
戊辰(日)
壬子(时)
男命阳年干,运皆顺行,从月建顺推而下。
(第一部运)丁卯
(第二部运)戊辰
(第三部运)已巳
(第四部运)庚午
(第五部运)辛未
(第六部运)壬申
运属顺行,数至最近未来节之日时,生立春后,最近之未来节即是惊蛰,万年历载明是年二月初二日寅时交惊蛰,由正月十五日子时,数至二月初二日寅时,共十六天又二时,(正月小)以三天为一岁折之,即知为五岁多天二时,应在五岁百四十日后起运,每一运管十年,故第一部运,五岁起行,第二部运,为十五岁起行,列式如下。
五岁 丁卵
十五 戊辰
二五 己巳
三五 庚午
四五 辛未
五五 壬申
自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时计算,必至己巳年正月十五日子时,(乙丑一、丙寅二、丁卯三、戊辰四、已巳五)。方算五岁足,再加百四十天,即知为己巳年六月初五日,始行第一部丁卯运,以次递推,其为己卯年行第二部戊辰运,己丑年行第三部己巳运,显而易知,盖一运管十年,而十干亦周而复始也,若简称每逢己年六月初五日子时交换,亦可。
例二
女命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时生。
甲子(年)
丙寅(月)
戊辰(日)
壬子(时)
女命阳年干,运皆逆行,从月建逆推而上。
(第一部运)乙丑
(第二部运)甲子
(第三部运)癸亥
(第四部运)壬戊
(第五部运)辛酉
(第六部运)庚申
运属逆行,数至最近已往节之日时,生立春后,最近之已往节,即是立春,万年历载明,是年正月初一日巳时交立春,由正月十五日子时,数至正月初一日巳时,共十三天又七时,以三天为一岁折之,即知为四岁多一天七时,应在四岁百九十日后起运,每一运管十年,故第一部四岁起行,第二部十四岁起行,列武如下。
四岁 乙丑
十四 甲子
二四 癸亥
三四 壬戌
四四 辛酉
五四 庚申
自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子时计算,必至戊辰年正月十五日子时,方算四岁足,(乙丑一、丙寅二、丁卯三、戊辰四)再加百九十天。即知为戊辰年七月甘五日子时,始行第一部乙丑运,以次递推。其为戊寅年行第二部甲子运,戊子年行第三部癸亥运,显而易知,盖一运管十年,而十干亦周而复始也,若简称每逢戊年七月廿五日子时交换,亦可。
何为五行
金木水火土是也。
五行之生克如何
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。
请述十天干,十二地支之五行
甲乙寅卯皆为木,丙丁己午皆为火,戊已辰戌丑未皆为土,庚辛申酉皆为金,壬癸亥子皆为水。
十二地支,中藏何物
寅辰已申成亥为阳,子丑卯午未酉为阴。
何为财、官、印、食、比、劫、伤、杀
子中藏癸水,丑中藏已土,辛金,癸水,寅中藏甲木。丙火戊土,卯中藏乙木,辰中藏乙木,癸水,戊土,巳中藏丙火,戊土,庚金,午中藏丁火,己土,未中藏乙木,己土,丁火,申中藏庚金,壬水,戊土,酉中藏辛金,戌中藏辛金,丁火,戊土,亥中藏壬水,甲木。皆五行生克之代名词也。
请述财官印等之构成
生我者,阳见阳,或阴见阴,为枭神。阴见阳,或阳见阴,为正印。我生者。阳见阳,或阴见阴、为食神。阴见阳,或阳见阴,为伤官。克我者,阳见阳,或阴见阴,为七杀。阴见阳,或阳见阴,为正官。我克者。阳见阳,或阴见阴,为偏财。阴见阳,或阳见阴,为正财。同我者。阳见阳,或阴见阴,为比肩。阴见阳,或阳见阴,为劫财。
再请举例明之,我字指何物
我字即日干,例如甲木日干,遇丁火,甲为阳木,丁为阴火,甲木能生丁火,丁乃我生而阳见阴,即伤官也,又如辛金日干,遇乙木。辛为阴金,乙为阴木,辛金能克乙木,乙乃我克而阴见阴,即偏财也,特立表于后,以便检查。
地支内所藏之字,其财官印绥,推法如何
与推天干相同,详参天干财官印等检查表,按干,支,花甲子,排命,排运,五行,生克,财官印缓等,为推命之起端,学者不可不知,且不可不熟读,否则如作文之不谙题目,文章何由而成。
四柱八字问答
中国古代对于年月日时的记录是用六十花甲子来记载的,共有四种,分别是甲子纪年,纪月,纪日,纪时。 学习八字要会推算某一年的干支纪年。中国古代对于年月日时的记录是用六十花甲子来记载的,共有四种,分别是甲子纪年,纪月,纪日,纪时。学习八字要会推算某一年的干支纪年。月柱的干支需要熟悉节气与地支的配合,月柱从寅开始,这个是固定不变的,而月份划分不是按照现在的公历,而是依照二十四节气。举例子:正月是从立春开始,二月是从惊蛰开始……